國家能源局最近發布了《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管理方式、技術要求、組織保障措施等內容。這一通知的發布有望提升新型儲能的利用水平,引導該行業的健康發展,并在電力調度、市場構建等方面產生積極影響。
征求意見稿要求精確把握新型儲能的功能定位。新型儲能被定義為除抽水蓄能外,以輸出電力為主要形式,并對外提供服務的儲能技術。這些技術具有建設周期短、布局靈活、響應速度快等優勢,可以在電力系統運行中發揮多種功能,包括調峰、調頻、調壓、備用、黑啟動、慣量響應等,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關鍵支撐技術。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接受電力系統調度的新型儲能范圍,包括調度調用新型儲能和電站自用新型儲能。調度調用新型儲能是指具備獨立計量裝置,并且按照市場出清結果或電力調度機構指令運行的新型儲能電站。電站自用新型儲能是指與發電企業、用戶等聯合運行,由發電企業、用戶等根據自身需求進行控制的新型儲能電站。
該通知要求加強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行管理,包括規范新型儲能電站并網接入管理、優化新型儲能電站調度方式、加強新型儲能電站運行管理。此外,電力調度機構應根據系統需求,制定新型儲能調度運行規程,公平調用新型儲能調節資源,支持新能源+儲能、聚合儲能、光儲充一體化等模式的發展。
征求意見稿還對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的技術要求進行了明確,包括要求新型儲能電站配備功率控制系統或協調控制系統,并具備按調度指令進行有功和無功功率自動調節的能力。通知鼓勵存量新型儲能技術改造,以滿足技術要求,并推動新型儲能智慧調控技術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