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述
2022年7月2日17時45分許,云南能投瀘西永三風電場5#機組主軸更換吊裝工程施工中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145.18萬元。
二、事故詳情及調查結果
2022年6月22日,永三風電與德成吊裝公司簽訂了永三風電場2022年度風力發電機組大部件吊裝更換工程框架采購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協議書。按照合同規定,德成吊裝公司應認真執行現行的安全工作規程及永三風電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保證施工現場人身和設備安全。
2022年7月2日8時許,德成吊裝公司的施工負責人楊某旺帶領9名施工人員及安全員楊某到達永三風電5#風機施工現場,組織召開班前會。在完成工作票內容交底分工后,施工人員按分配任務各自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開展工作。17時許,主軸的吊裝更換工作完成。
期間,永三風電的安全員李某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及旁站工作。按公司規定及工作票內容,他在17時20分許完成旁站并返回公司。17時30分許,楊某旺組織李某輝、吳某鑫、楊某正4人準備將更換下來已固定在工裝上的主軸用汽車起重機調運至貨車上。楊某旺指派安全員楊某按照任務分工在風機塔下收拾工具,并擔任起重指揮。李某輝負責駕駛汽車起重機,吳某鑫、楊某正協助其用吊帶一端兜住前軸承座,另一端繞一圈兜住主軸,再將吊帶交叉掛在起重機掛鉤上(吊帶夾角約60度)。
當指揮李某輝將主軸起吊至約離地40厘米時,觀察起吊物平衡后繼續起吊至距地面約4米后停止起吊。17時45分許,楊某旺指揮貨車駕駛員倒車至起吊物下方后準備調整起吊物入車方向,即和吳某鑫、楊某正爬上貨車車廂,分別站在車廂右上方、左上方、右下方,指揮李某輝操作起重機將起吊物往下放至貨車護欄位置。楊某旺等3人隨即用手推拉起吊物調整方向。然而,起吊物在碰撞貨車護欄失穩后,吊帶一端滑脫,導致起吊物整體墜落并砸中站在貨車車廂右側的楊某正、楊某旺和貨車護欄及車廂后部。之后,起吊物滾落至貨車右側車輪與起重機之間,造成了楊某正、楊某旺受傷以及貨車受損的后果。
三、責任分析及處理建議
根據調查結果,此次事故主要是由于德成吊裝公司在執行吊裝作業時未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所導致。德成吊裝公司對于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建議對該公司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并責令其進行全面的安全整頓,加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同時,對于現場安全員楊某和起重機司機李某輝等人也需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和處罰。
四、整改措施及建議
為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我們建議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德成吊裝公司需要對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全面檢查,并對所有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特別是對于起重機司機和現場管理人員,需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德成吊裝公司需要與永三風電場進行深入溝通,明確工程現場的安全責任和操作規程,確保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配合和協調。
在進行類似的高風險作業時,建議使用專業的安全設備和人員,如使用專業的起重機操作員和安全監督員,以確保作業的安全進行。
對于吊裝作業現場,建議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隔離區域,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確保作業過程的安全有序。
針對此次事故中暴露出的管理問題,建議永三風電場和德成吊裝公司對現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和完善,加強工程現場的安全管理和監督,避免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
五、結論
此次物體打擊事故再次提醒我們,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不能放松,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對于吊裝作業等高風險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確保作業過程的安全可控。同時,對于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警示和教育廣大員工。
通過此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我們希望各相關單位能夠深刻吸取教訓,加強安全管理,避免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同時,也希望各級領導能夠重視和支持安全管理工作,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