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能源監管辦赴部分新型儲能電站調研,通過實地考察與座談,就強化系統調節能力、推動新能源發展及促進民營經濟參與能源建設提出具體指導意見,為云南能源領域高質量發展注入監管動力。
調研期間,云南能源監管辦詳細了解某民營企業下屬新型儲能電站的實際運行效果,并認真聽取了項目建設及經營情況匯報。云南能源監管辦提出四點監管意見:一是聚焦系統調節能力提升,優化儲能調度策略,深度參與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市場;二是積極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以市場化機制激發儲能電站運營活力,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三是遵循“新能源配建儲能自用、獨立儲能系統調用”原則,進一步提高新型儲能等效循環次數和利用小時數,優化新能源消納與平衡;四是認真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中關于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要求,確保民營企業在能源領域的合法權益與公平參與機會。
下一步,云南能源監管辦將持續優化監管服務,積極暢通各類主體參與云南新型儲能建設發展的渠道,推動各類調節性電源在調峰調頻、可再生能源消納中充分發揮關鍵作用,為云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的綠色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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