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發改委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本辦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辦法適用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管理工作。5萬千瓦以下小水電站的安全監管工作,按照《關于加強小水電站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水電〔2009〕585號)執行。
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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