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東省發改委發布【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2〕997號,通知講到:
浮動比例:
高峰時段上浮70%、低谷時段下浮70%、尖峰時段上浮100%、深谷時段下浮90%
時段劃分:
每年2-5月、9-11月每日高峰時段(含尖峰時段)為5小時、低谷時段(含深谷時段)為5小時、平時段為14小時;
每年1月、6-8月、12月每日高峰時段(含尖峰時段)為6小時、低谷時段(含深谷時段)為6小時、平時段為12小時。
尖峰、深谷時段原則上全年各不超過1095小時。 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文件如下: